未办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附条件赠与。法院支持请求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适用第二、第三项规定需条件为双方离婚。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属于男方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属于条件不成就,因此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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