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务合同怎样补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只是针对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针对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管辖。如果是解除《劳务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内容的补偿方法来解除。如果合同里没有具体说如果来补偿,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解除《劳务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内容的补偿方法来解除。如果合同里没有具体说如果来补偿,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对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务合同怎样补偿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