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录口供不是必须开录像和录音。警察录口供开录像和录音的情况有:重大案件,如贩毒、拐卖妇女儿童、命案等。不开录像和录音的情况有:小的民事纠纷、偷盗等。所谓的录口供是指:警察或派出所的审讯人员审问受审者,受审者口头陈述的供词的记录。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在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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