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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2021-04-25 来源:画鸵萌宠网

法律分析:

构成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方式如下:

1、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进行刑讯逼供的;

2、多次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3、刑讯逼供手段残忍,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

5、刑讯逼供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6、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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