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把新兵集合到一块训练三个月左右或三个月以上,然后根据他们在训练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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