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法院二审程序:
(1)受理上诉。上诉的受理包括诉讼文书的接受和送达、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立案。
(2)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二审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成合议庭、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审查、查阅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3)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径行裁判为例外。开庭审理的流程与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相同;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就能查清事实、予以裁判的案件,可以径行裁判。
(4)裁判。二审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进行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终局性的判定。二审判决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诉。
一、一审审判不服二审应在哪里审
一审审判不服二审应该在以下地方审理:
1、一审是基层法院审理,二审应该在中级法院审理;
2、一审是中级法院,二审就是高级法院审理;
3、有的二审法院可以在一审法院的地方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的条件是:
1、提起上诉的主体应是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主体。
2、上诉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4、上诉应递交上诉状。
对不符合上诉条件的上诉,人民法院将根据情况,裁定驳回上诉或责令上诉人补正有关缺欠。符合上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即依二审程序耷理并审判该上诉案件。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应当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凡是公诉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都必须经过这一程序。
这一程序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决定对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应否开庭审判。
审查的主要方法是阅卷。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起诉书中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是否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有无附带民事诉讼等。
二、上诉离婚怎么离,在哪起诉?
上诉离婚即对离婚一审判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起上诉的法院为原一审人民法院。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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