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的写法:1、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2、其次要求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3、再者要求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4、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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