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继承房产新规有以下几点:
1、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下,以最后符合条件的遗嘱为准;
2、立遗嘱方式新增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降低家庭矛盾和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录像打印都具备法律效力;
3、合法继承人平摊财产,男女平等,且扩大代位继承人范围至侄、甥。法定继承的范围将被扩大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这层关系。也就是说即便出现一二顺位继承人离世的情况,遗产也可以被侄、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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