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地人买房政策如下:
1、外地人在天津买房,实行限购政策;包括外地户籍家庭成员、单身人士等,限购第二套房屋;
2、外地人在天津买房,需连续两年内在天津缴纳社保,或者连续两年内在天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能提供相应凭据;这个两年内连续是指在天津可提供三年期间,连续两年内连续缴纳的凭据即可;
3、滨海新区对于外地人购房,不实行限购政策。
外地户口在天津买房要准备的资料:
1、居民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人家庭情况申报表》;
2、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
3、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4、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的,还需提供在天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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