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两种缴纳方法:先交后返、分级缴纳。具体是哪种应以当地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成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每个月向工会或者代收的税局上交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工会收到经费后再按规定比例返还一定的金额给企业工会组织。如果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交的不叫工会经费,而是叫工会建会筹备金。交了工资总额的2%给上级工会之后,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没有成立企业工会的,上级工会将不再返还比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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