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将优先得到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而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则由政府负责工作安排。对于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役士兵,政府将提供妥善的安置。对于按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将按照国家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而对于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将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法律分析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拓展延伸
退役军人专享:当兵12年转业后的就业与福利安排
当兵12年转业后,退役军人将享受到丰富的就业与福利安排。根据相关政策,退役军人可以优先就业于国家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享受相应的待遇和保障。此外,退役军人还可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项目,提升就业竞争力。福利方面,退役军人可享受到医疗保障、住房补贴、就业创业扶持等多项优惠政策。政府还建立了专门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提供就业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全方位的支持。通过这些安排,退役军人能够顺利转业并融入社会,实现自身发展和幸福生活的目标。
结语
退役军人将享受到丰富的就业与福利安排,优先就业于国家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享受相应待遇和保障。此外,还可参加职业培训、技能提升项目,提升就业竞争力。福利方面,医疗保障、住房补贴、就业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专门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支持。退役军人将顺利转业、融入社会,实现个人发展与幸福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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