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房主)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是否有相应的查询业务(该项不是所有地区都开展),再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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