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自愿以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法律不予干涉。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追偿。
一、离婚后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夫妻共同债务,这时候双方就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就算离婚也不能回避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权利。离婚之后,仍然能够就共同债务问题提起诉讼,特别是针对对方不肯偿还相应部分的情。
二、离婚房贷如何分割处理
离婚房贷分割处理如下:
1、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2、如果两人关系破裂,离婚,债务仍需夫妻共同偿还。但夫妻双方经协商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偿还;
3、离婚后买房的一方无法支付房贷的,银行仍有权向配偶追偿。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赔偿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也就是说,对外或对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追偿。但夫妻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以及如何分担债务,但约定仅在夫妻之间生效,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向约定不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债权的,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三、出轨离婚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背负的债务通常都是属夫妻共同债务,要双方一起偿还。即使是在离婚后,双方仍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向一方主张权利,那该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拿着离婚协议或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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