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的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转移财产是可以进行追回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财产转移后的追回:法律手段与实际应对
在财产转移后,要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和实际应对措施。首先,可以通过起诉追回财产,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转移的资产。其次,可以寻求司法协助,通过国际司法合作机制,申请外国法院的协助,追回跨境转移的财产。此外,还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寻求达成和解或赔偿协议。在实际应对方面,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财产转移的事实,调查涉及人员的资产情况,与相关方协商解决争议,或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综上所述,追回被转移的财产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实际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保护权益。
结语
在财产转移后,追回被转移的财产是可行的。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来实现。如果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如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追回被转移的财产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实际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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