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xx〕32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xx〕25号)、《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黔教函〔20xx〕103号)、《省教育厅关于强化师资保障推动“双减”工作落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息烽县教育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育科,由李先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科室配合,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工作内容
(一)提高课堂质量
1、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寒暑假一半以上时间来开展学习培训的要求,引导广大教师提升课程解读、作业设计与命题、实验实训等能力。要加大对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教师认真研究课程、教材、学生,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要积极推进幼小学科衔接,帮助儿童做好入学适应,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不得擅自调减、变更课程安排,决不允许“课上不讲课后讲”的现象发生。
2、着力提高作业管理水平。要开展作业设计专项教研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要指导学校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和质量评比制度,设计合理的弹性作业或分层次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答疑辅导。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3、着力提升线上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免费线上学习服务,鼓励名师参加录播录课,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指导,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学习资源,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二)切实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1、准确把握课后服务原则。坚持面向全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要做到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双职工家庭等亟需服务的群体。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和家长根据家庭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诱导学生不参加课后服务;在充分讲清学校课后服务安排、政策的基础上广泛发动教师积极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合理确定课后服务运行成本,探索实施财政补贴与家长合理分担成本支持开展课后服务,脱贫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与课后服务费用由财政承担。
2、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义务教育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提供2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后,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应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3、丰富优化课后服务内容。各学校要在实现安全看护、解决接送难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喜好,结合学校实际,发挥教师特长科学制定“一校一案”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可组织开展书法、美术、阅读、游戏、体育锻炼、科学小实验、社团活动、劳动等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鼓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坚决防止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讲授新课。
4、积极拓展课后服务方式。课后服务以政府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的方式为主,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场所、师资和设备优势,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鼓励图书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和义务教育学校密切合作,共同开展课后服务活动。鼓励社区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以社区和群团组织等为主体,依托学校、社区、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设施,招募志愿者、邀请“五老”、吸纳家长义工、聘请专业人士等,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5、强化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各校要认真核算教师课后服务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鼓励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和偏远地区进行校内课后服务,经历可以作为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的任教经历和基层服务经历。本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的教师要参与支教学校的课后服务,鼓励“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在省市有关部门出台课后服务费政策前,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切实强化教师队伍管理
1、全面推行教师“坐班制”。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教师“坐班”具体实施方案。教师在校非课堂教学时间主要做好教育教学、备课教研、学习研讨、作业批改,辅导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和延时托管服务等。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下班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严禁出现教师以已经下班为理由不参加学校的课后服务,学校要强化教师上班期间考勤纪律要求。
2、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常态化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发布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设立师德师风举报平台,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诱导学生到校外补课等行为,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3、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确保每年交流数量达到县域内应交流总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小学以完小为单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或学校学科岗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有必要交流的教师,以及任职满两届(每届一般3-6年,具体年限依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确定)的校长列为交流对象。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4、严格实行教师入职审查。各级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严禁无证上岗。严格按照《省高检等9部门关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__]9号)规定开展入职审查,每年对所有教职工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入职审查。
(四)切实加强教师服务保障
1、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在全县范围内研究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方案,采取招聘新教师、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员额制”教师等方式确保20xx年年底前实现总量达标。20__年6月底前按师生比、班师比、寄宿生规模等实际合理配置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教师,严禁长期空编、有编不用和编外用人。
2、合理发放课后服务补助。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课后服务政策和发放标准,由各校自行组织发放。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按劳务费管理。对未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和核定工作量的,严格执行绩效考核,不得违规发放补助。
3、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要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控制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与教育无关的APP、微信公众号投票关注、统计报表填写等,完善优化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考核评价教师。
4、完善家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五)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控和治理
1、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加强部门联动,主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加大对广告牌、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刊登、播发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查处力度。
2、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管理,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坚持“实”字为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负责人、校园长要认真履职尽责,靠前指挥,全程参与,亲自上手亲自推动,要全力具体抓,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明晰、措施有力、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二)明确工作目标。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为目标。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加强安全管理。学校要及时建立完善课后服务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等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明确教职工等课后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师生安全防范和卫生健康教育。加强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加强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审核,确保课后服务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认知规律。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及时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
(四)加强督促考核。县教育督导事务中心要对照《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双减”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的任务分配,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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