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时值年根岁底,县委、县政府今天召开县城集中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动员大会,这充分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目的是组织和动员县城范围内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攻坚战,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双倍”目标,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刚才张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动员报告,对清理工作作了全面的动员部署,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国土局、建设局、近湖镇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清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破坏城市规划,侵占城市土地和空间,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几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县城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管理上存有漏洞和少数人利益趋动等原因,县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一度时期有所抬头,有的地段问题还比较严重,这已严重阻碍城市建设,破坏城市整体形象,影响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因此,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县城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清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目前,在县城次干道、城郊结合部、居民生活小区,违法建筑呈蔓延趋势,侵占了国有土地和公共绿地,堵塞了消防通道,占压了地下管线,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损害市容市貌,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开展集中清违专项行动,拆掉的是少数违建户的个人利益,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环境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处理好少数人利益与大多数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积极投身集中清违行动。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是各级组织充分履行职责的客观要求。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地方党委、政府而言,执政能力就是发展一方的能力、致富一方的能力和稳定一方的能力。违章问题增多,既有职能部门管理弱化、少数居民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也与基层组织失之管理有关。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把好规划建设关,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进一步树立威信,提高执政水平,这既是各级组织、各部门管理公共事务的应有职责,又是对各级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集中检验。各级、各部门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集中清违工作。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是强化城市管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我县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形象,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不少顽症还没有攻克,如乱搭乱建、乱占土地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反复回潮,不仅造成“脏、乱、差”等问题得不到根治,而且由于这些建设逃避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方面的审核、监督,会造成新的危房与污染,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同时也会助长投机取巧等不良习气,不利于形成文明健康、正气抬头的社会风气,也会影响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投身到集中清违行动中去,反对乱搭乱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努力把建湖建设得更美、更有秩序。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是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基础工作。城市环境就是投资环境,城市形象就是市民形象,一个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成风、管理无序的城市,无论如何是吸引不了大量外来投资的。如果我们不继续重视城市环境的建设与改善,对大量违法建设的存在视而不见,我们就不能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就难以吸引国内外资本在我县集聚,也难以吸引与留住各种高素质人才来我县安家乐业,更难以继续提升我县的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进而影响全县“双倍”目标的实现。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集中清违作为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确保集中清违工作强势推进
开展集中清违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具有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们既要有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确保把好事做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把握好三点:
1、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体现思想教育。开展集中清违,将触及一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必然会遇到一些阻力,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乱搭乱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搞法外施恩、“人情标准”。另一方面,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思想教育,争取当事人的理解支持。在执法程序上,要有序、有情操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做在前,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在清违中,要注意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要求,妥善解决好部分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2、既要鼓励个人自拆,又要严格依法强拆。清违行动必须以强力的执法行为来推动。要通过这次清违行动,最大限度地把侵占国有土地、影响城市规划、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清除掉。既要看态度,更要看行动;既要讲执法方法,更要讲执法效果;既要重视过程,更要注重结果。在行动中,要坚持以个人自拆为主,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违建户,通过机关、单位、村居和党员干部的深入细致工作,引导他们带头自拆,带动更多的市民自觉拆违。对那些“犟头户”、“钉子户”,在教育疏导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以敢打硬仗、敢得罪人、敢承担责任的勇气,坚决强行拆除。要让违建户感到强拆不如自拆,迟拆不如早拆。
3、既要抓好清违行动,又要强化后续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行规范管理、科学管埋、长效管理。在清违工作中,要清建并举、清管并重,把清违与治理脏乱差、与城市绿化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清一处、管一处。要坚持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努力克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基层无人管、职能部门管不了或管不到位的现象,真正从根本上和源头上制止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产生。
三、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形成集中清违工作合力
这次县城集中清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如何做到既维护稳定,又保证清违工作顺利推进;既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又确保少数特困户生活有保障;既有强大声势,又能依法按章办事,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和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清违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看组织、看行动、看结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清违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清违工作领导小组,近湖镇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门班子,集中精力抓清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督查,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上阵;分管负责人要全力以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逐级明确,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空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确保清违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清违行动是事关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重大问题,也是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能否形成上下齐心、全民支持的氛围,舆论导向很关键。各新闻宣传单位要精心策划,密切配合,开辟专栏,跟踪报道,不断加大清违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宣传工作引向村居、引向住户。要把清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内容、政策和措施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对主动自拆的要给予表扬,对影响清违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出一种浓厚的清违氛围,形成强大的清违声势,推动清违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要健全机制,落实措施。为巩固清违成果,当前需要着重把握三个环节:一是要真正管起来,这是清违工作的延续。通过绿化、建设等手段,做到地尽其用,加强管理,防止回潮。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快速处置的机制,这是控制违建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大力度、加强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手段,对新搭违建,不论什么原因,一律拆除,实现零目标管理,坚决遏制违建增长态势。三是依法管理,这是控制违建的治本之策。要结合县情实际完善出台治违防违的规范性文件,坚决堵住靠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漏洞,彻底消除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根源。同志们,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顺民心、合民意。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扎实工作,克难奋进,为加快推进全县“双倍”目标的实现,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新建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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