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大党规”,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而且对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从新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条例》和《准则》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情况。今年中央公布的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既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又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自始至终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条主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二)从交通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当前,我县交通运输系统从严治党所面临的任务艰巨、风险大。全县交通建设平均每年的项目资金达2亿多元,S226省道等一批项目规模大、资金量大,如何抵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风气应引起我们警觉。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因为处于基层就忽视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高压线”,又划出了“底线”,是推进交通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交运系统的纪检监察
在履职过程中,面临可能的风险,针对性地借鉴了交运系统的大量案例,采取“以案为例、以例预警、以警示意”的方式,用“身边的人、类似的事”来教育警示自己,在面对类似的情形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交通运输管理岗位上,典型表现为交通审批存私心、漠视安全贪私利、利用职权侵占企业车、工程管理挟私利等;在道路运输管理岗位上,典型表现为不严把客运资质、放松从业准入关、把行政许可当作吃请筹码等;在道路运输执法岗位上,典型表现为纵容“黑车”营运、处罚处理乱作为等;在工程建设管理岗位上,典型表现为干预操纵招投标、弄虚作假套取款项、不按要求施工埋下安全隐患等。这些行为直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交通运输系统是一个大系统,充斥着以上列举的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摆正心态,不能严于律己,就会因一时的贪欲而造成一生的悔恨,最终害了国家,害了家庭、也害了自己。
三、努力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
鉴于此,作为单位纪检负责人更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当好廉洁修身的表率。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将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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