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聊城市交巡警支队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会上,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等20个单位“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称号,授予王建博等113人“文明交通之星”称号。
聊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奎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杜泽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长刘占军等领导出席活动。
针对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任奎军表示,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联合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任奎军强调,教育、门要针对未成年人和农村地区两个薄弱环节,开展交通安全精准教育。要充分发挥儿童交通安全示范活动的引导作用,在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送教活动;针对冬季天气转冷,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面包车、电动三轮车非法接送学生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防护意识教育、防护技能教育,提升安全自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隐患。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来到金鼎购物中心路口,与交通志愿者一起进行主题宣传和文明劝导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针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同时,民警针对超速、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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