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有:
1、可分为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
2、可分为一般事项需要参会股东的过半数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参会股东中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权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一、股份公司分立公司程序
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
2、表决通过分立的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在报纸进行公告;
6、办理工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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