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转让仅限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宅基地流转也只能够流转给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成员,而不得转让给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及城市居民,虽然国家正在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但国家也明确提出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
2、宅基地转让需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在宅基地转让时受让人必须要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才能进行转让(将户口迁出农民除外),而受让人则必须要没有宅基地的条件进行!如果受让人已经拥有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宅基地此类转让就不合法!因为其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3、宅基地及房屋需要一并转让
目前我国宅基地秉持着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在宅基地转让的时候,不能只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而保留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与房屋需要同时转让,并且需要获得农村集体组织的同意!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关规定
宅基地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但只限定于转给本集体的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农村房子买卖的效力包括什么?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就是非自然人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假如只有一处,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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