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注册成立公司的流程有:
1、申请公司名称核准,并提交核准。
2、确定公司注册地址。
3、提交注册申请及材料:如果是采用网上全流程办理的方式,需要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出资比例、任职人员和股东身份证信息、任职人员和股东个人银行U盾或数字证书。
如果是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则还需要提供任职人员和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有外地公司股,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公章。
4、领取营业执照:提交材料无误,通过审核后,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
5、刻章:领取了营业执照,并非代表公司注册流程已经完成,后续还有一些事情要做。其中,必须要刻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
6、办理相关税务事项:比如说要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还有开设银行账户、申请税控设备及发票等。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
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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