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前产生的共同债务妻子该还。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签字或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若是丈夫个人债务,则妻子不需要偿还。个人债务就是指一方单独借用,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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