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银行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情况紧急且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如果债务人长期不还债,出借人应注意催讨并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起诉,可以通过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中断诉讼时效,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朋友欠钱不还怎样冻结他的银行卡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朋友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一般会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冻结朋友的银行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情况紧急且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时,出借人可以注意催讨并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三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用卡到期换卡服务,为符合到期换卡条件的持卡人换卡。持卡人提出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的除外。
对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内未激活的信用卡账户,发卡银行不得提供到期换卡服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对信用卡催收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对相关信用卡账户进行备注,并开展核实处理工作。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发卡银行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客户核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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