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户口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
一、怎样给孩子上户口
给孩子上户口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二、不领结婚证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吗
不领结婚证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上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一、没有领结婚证,孩子申报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
二、没有结婚证办理出生证明方法如下: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三、新生儿落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新生儿落户的时候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
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携带需要落户一方的户口簿;最后向户籍地的所属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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