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受处罚,包括停业整顿、吊销执照资格等,严重情节构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医院误诊可免责的情形有:医疗意外、疾病自然转归、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患者一方过错。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死亡或严重损害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分析
一、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罚
医生造成医疗事故的,要依据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对医生进行处罚,例如责令停止执行、吊销执照资格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结语
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依法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照资格,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包括医疗意外、疾病自然转归、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患者的过错。根据侵权法理论,医院想免责必须完全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二十八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依法批准或者备案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采用合法、合规、科学的诊疗方法。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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