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侵犯对象。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但有纪念意义或几乎无价值的东西不能成为侵犯对象。如果将无价值的财物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且数额较大,也应定盗窃罪。
法律分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指动产,但不包括不动产上的附着物,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以及建筑物上的门窗等,这些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此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盗窃违禁品或者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3、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客观财物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这种经济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如有价证券等。但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和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则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如果盗窃行为人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并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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