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婚外生子导致离婚,婚外生子方一般是无需给付配偶离婚损害赔偿的,因为这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如果婚外生子方有重婚、与他人在外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婚外生子方就需要给予配偶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男子婚外生子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时候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丈夫是在和第三者重婚时婚外生子的,除了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的妻子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丈夫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丈夫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此外,婚外生子其实是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事实的一部分,因此上述关于丈夫婚外生子法律后果的分析同样适用于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的情形,即夫妻一方偶尔出轨发生一夜情或多夜情的,法院在审理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其过错,但对于财产分割影响不大;夫妻一方和第三者同居或重婚的,法院在审理财产分割时应当对于过错方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无过错的配偶方还可以对于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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