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一定会尽全贺亮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法》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如果超出了上述规定的10日期限,被征收人就没有权利再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即使申请也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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