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侵吞财产需收集证据,按协议分配,依法追究其责任。可起诉并要求归还财产,赔偿损失,甚至判刑。合伙企业需满足条件:合伙人数不少于2人,承担无限责任;有书面合伙协议;实际缴付出资;有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从事禁止营利性活动。违反法规者可能面临罚款、撤销登记,侵占财产者需退还并赔偿,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合伙人侵吞财产怎么办
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按照你们协议分配,按公司法的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可以起诉。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意思是必须要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如果你有证据,对方不但要归还侵占你的财产,还要赔偿你的损失,还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之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符合上述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违反了第八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是违法行为,需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加以追究。作为受害方,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财产并赔偿损失,甚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和合伙人的资格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要求合伙人退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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