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被外国抢注,可提出异议保护权益。根据《商标法》,商标注册应尊重他人权益,不能损害已有商标。若商标未在该国注册,可通过异议或协商方式取回,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不可申请注销,商标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被抢注,都是可以进行提出异议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如果该商标没有在该国申请过,其他国家的申请注册的商标就不构成抢注,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出异议,但是也可以自己私下进行协商,通过赎买的方式取回商标,视具体情况而定。
拓展延伸
外国抢注我国商标,如何有效维权?
当发现外国抢注我国商标时,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有效维权。首先,我们应及时收集证据,包括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明、相关商业活动记录等,以证明我们是合法的商标权利人。其次,与专业律师合作,通过法律途径提起异议申请或商标诉讼,保护我们的权益。同时,可以通过与商标抢注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和解或交换商标。此外,我们还可以向相关国际组织或机构寻求帮助,如国际商标局(WIPO)或国际商会(ICC)。维权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并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态度,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商标权益。
结语
针对外国抢注我国商标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注册证书、使用证明等,以证明我们是合法的商标权利人。其次,与专业律师合作,通过法律途径提起异议或诉讼,保护我们的权益。同时,可以与抢注方进行协商,寻求和解或商标交换的方式解决争议。另外,我们还可以寻求国际组织的帮助,如WIPO或ICC。在维权过程中,要及时调整策略,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并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态度,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商标权益。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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