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的六种情况:第一、不能分割没办过户赠与方的房;第二、不能分割一方父母婚后出资且登记子女名下的房;第三、按出资比例分割双方父母婚后购买的房;第四、不能分割一方婚前买婚后还贷的房。登记方按比例补偿还贷和增值部分;第五、不能分割产权属于父母,且用共同财财产给父母买的房,可按出资偿还出资额;第六、均分按揭买的共有房。
一、离婚后房屋产权如何分割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平均分割。
二、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是正确的
首先要明确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房产归购买方的,可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房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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