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2、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指是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公司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万元。
3、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合资法人《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4、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有受到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分支机构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不具备法人资格。
(四)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出版、研究所之类带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经营性质单位,农民合作社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办理要什么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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