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5.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6.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
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否等同于股权变动效力
股权变动效力不等同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属于权利变动的原因行为,其直接效果在于约束合同交易双方如约进行交易,而不是当然地产生交易效果或实现交易目的。
因此,股权合同生效时间不等同于股权变动时间,股权是否能够依约发生变动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
二、机动车质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生效吗?
机动车质押没有登记,质押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登记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应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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