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就业证明。由就业转失业的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一定的表格,持《就业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就业证的用途如下:
1、由就业转失业的城镇劳动者需要以自己的身份证以及与单位终止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为凭据,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去进行相关登记,然后填写“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者求职登记表”并领取就业证,再由工作人员在失业情况一栏中进行相关的记载。另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要拿着就业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去申领失业保险金。
2、已招用的城乡劳动力却没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应持新录用人员花名册及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证》及用工备案等相关手续。
3、求职人员无论以何种途径就业后,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续填被录用人员的《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中录用单位情况,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证》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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