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三方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司机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害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将第三方责任保险列为强制性保险。如果他们不购买这种保险,机动车将无法获得许可或年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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