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宠物日常 宠物养护 宠物健康 宠物故事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毕业生入伍学籍档案要提走吗

2024-01-20 来源:画鸵萌宠网

应届毕业生当兵入伍,回户籍地应征的,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地人才中心。入伍后,之前的学籍档案会转移到所在部队放入新兵档案。
应届毕业生档案要存放在人才中心或者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个人档案存放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入职一般企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可以放在工作地所在的人才市场
2.与大中型企业、央企等签约的,毕业后个人档案最好也放在工作地人才服务中心。这类企业很多都有保管档案的权限,但我们不建议同学们直接将档案放在单位,因为将来你离职转移档案可能存在风险,除非企业特别要求或强制要求你放在单位。
3.如果是被机关单位录用、考取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这些单位是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毕业后档案可以转入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
大学生入伍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入伍,一种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入伍,还有已经毕业。不管是哪类大学生入伍,原有的档案部队都是不需要接收的,参军后部队档案材料里是不会放你原来在地方取得留档资料内容的,除了部分毕业证和党团表,其他的都是不需要的。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如果其本人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需要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大学生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其户籍和大学生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待退伍后再进行档案调动。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予以注销,新建部队档案放入新兵档案里。在部队服役期间,士兵的档案由部队团以上司令部军务股的士兵档案室统一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具体工作由军区征兵办公室承办。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