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需要提供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人的单位证明(无单位的需要村/居委会证明);3、派出所综合调查意见;4、原始户口卡片或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5、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职工需要更改年龄的,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更改年龄的意见,附本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8、户籍证明;9、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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