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当事人签收后,按时出庭审理。因此,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传票,而当事人应当接收传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