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未判决,当事人可根据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情况,主动检索到有利于己方的生效裁判文书提交法院。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决法律文书,同案不同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或申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各高级人民法院、各专门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与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审管办提出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申请:
(一)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之间存在法律适用分歧的;
(二)在审案件作出的裁判结果可能与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适用原则或者标准存在分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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