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需要证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4、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5、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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