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及现金支付工资的注意事项。现金可用于支付工资、劳务报酬、抚恤金等,也可用于零星支出和其他支出。虽然法规未禁止以现金支付工资,但公司需注意记入社保计提基数、提供工资清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企业可据实扣除实际发放的员工工资,但合理范围难界定,需有公司工资制度作依据。为避免纠纷,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工资单。
法律分析
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现金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1.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各项工资性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3.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奖学金、丧葬补助费;
4.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6.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现行规定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结合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政府出台的《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两部法规并没有禁止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但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应注意一些问题:
1、劳动法要求公司必须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作为计提社保等的基数,因此,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这部分也要记入计提的基数。
2、《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清单应当包括工资支付日期、支付项目、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扣除工资等主要内容。
员工之所以需要向公司索要工资单,是因为公司如果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索取的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每月工资标准进行计算。而员工工资单,是用来证明员工月工资额。
公司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若起诉公司,公司必定败诉。
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有代扣代缴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企业以现金发放工资,这部分需要记入员工工资总额,以员工个人工资总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员工工资在税前可以据实扣除。企业以现金发放工资,在税前可以据实扣除,只要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在合理的范围内,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有员工领取工资的签字单、公司关于工资制度的文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等。
5、目前,企业为了少缴社保,可能会通过现金发放工资的方式来降低扣缴基数,然后再通过多列支费用来冲抵现金账户的差额。这在税收方面并没有实质便利,如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义务是代扣代缴,负担个税的是员工。又如企业所得税,新税法中规定只要是实际发放、且在合理范围内,无论是现金或非现金都能据实扣除,且可作为计提福利费等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合理范围”很难界定,一般都是只要公司出具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公司工资制度》即可。
结语
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涵盖了职工工资、劳务报酬、抚恤金、差旅费等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规,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并未被禁止。然而,公司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将现金工资计入社保基数;二是提供工资清单以证明员工月工资额;三是扣缴个人所得税;四是据实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员工工资;五是遵守税法规定,避免以现金支付工资来降低社保缴纳。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败诉。在实际操作中,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可作为据实扣除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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