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动车驾驶证去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第二款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第三款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