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爷爷奶奶没有争取孙子女抚养权的权利。
只要未成年人的父或母有一方尚且存活,有抚养能力,就应当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除非是未成年的父母均已不幸去世或父母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抚养的义务。
一、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是法定的义务吗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也就是说,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义务
的存在有以下两个条件:
1、母亲已经去世或是母亲虽在世但是没有抚养能力;
2、公婆有抚养能力。
二、四岁以下娃离婚怎么去判
如果孩子在四岁以下,两周岁以上的,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都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存在下列情况,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则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存在下列情况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有什么
一般情况丧偶子女应当由父母中在世的一方抚养。
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