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可以办临时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签发核实,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领临时身份证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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