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去医院门诊的证据的收集:
1、受害方可以收集自己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以及警方的出警记录;
2、受害方还可以收集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
3、受害方可以收集在医院治疗的病历记录以及之后治疗的用药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