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无法人资格能对外承担债务。法律规定,非法人组织也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但是对于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债务的,如果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对于非法人组织,基于其财产的相对独立性,应先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清偿债务;若该部分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中一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可再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所谓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综上所述,法律有着秩序的意义,有着正义的意义,有着效率的意义,有着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象征着保护与希望的意义。法律的意义有很多,在这个时代,因为其他的种种原因,很多人怀疑法律的真正作用,但是法律仍然以其独特的意义与威严捍卫着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条
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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