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要是立案调查证据不足的,如果案件在审判阶段,法院不会判刑,会作出无罪判决;如果案件在侦查阶段,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则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则应当不提起公诉。
一、犯罪嫌疑人一直证据不足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疑罪从无定义是什么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撤案、不起诉和宣告无罪。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适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审判阶段是适用疑罪从无的典型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享有选择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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