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验收及备案程序与内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部长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建[2001]15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城[2001]66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备案与质量监督实施意见。
工程质量监督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用。
2、质量监督机构在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时,应审查如下资料: ⑴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扩初设计批文,规划许可证; 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 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⑸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项目,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对文件资料漏缺,不符合要求项目,签发“工程报监补充文件资料通知单”,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并据此可以正式开始施工。
二、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委派有资格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工程师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项目,制定“质量监督方案”,确定监督重点,明确质量监督内容和监督方法。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工作责任。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
⑴审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各自的组织机构,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责任制落实等的书面管理制度。
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文件的内容和审批手续。
⑶审查工程项目建设参与各方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取样员等;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等。审查建设工程质量有关人员从业资格。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召开由项目建设参与各方参加的首次监督工作会议。 ⑴介绍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
⑵公布质量监督方案,包括监督内容、程序、方法和标准等。 ⑶提出监督要求,听取各方意见,做好配合工作。
⑷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有关人员任命文件资料(例总监、项目经理、项目法人任命书等),落实质量责任制的有关人员。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实物质量、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每次检查均应有书面质量监督记录。
1、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方的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包括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是否正确、质量责任人的工作及签证是否即时,各类管理人员现场工作到位率是否符合要求,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是否建立,人员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质保体系是否有效运行。以及资料、文件反映质量措施实施情况及工程质量评定与实物质量是否相符。
2、实物质量抽查
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质量监督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国家和地方强制性工程技术标准进行不定期的、事先不通知的、施工现场巡回监督检查和突击性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
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注重科技进步,运用现代化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加强对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检测和原材料的抽查。确保质量监督结论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3、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抽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抽查实物质量的同时,应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对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同情节的质量状况分别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单”,“临时收缴资质证书通知书”等处理意见。涉及暂扣、吊销资质证书,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经济处罚等行政处罚,应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国家行政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
四、竣工阶段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按照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程序进行。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条件、程序、要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应符合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城[2001]66号《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2、建设单位应提供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法人代表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由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法人代表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勘察、设计检查报告。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法人代表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质量监督机构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部门提交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备案部门提出书面情况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
一、单位工程符合下列要求并附有相关文件的,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㈡、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㈢、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
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㈤、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主要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㈥、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㈦、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㈧、有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经监督工程师和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㈠、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㈢、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
㈣、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是一种程序性的备案检查制度,是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约束的强制性手段,竣工验收备案不免除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工程隶属的备案机关报送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接受监督检查并取得备案机关收讫确认的行为。
一、本市区域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备案制度时间从二00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下列之一市政公用工程均须按备案制度执行:
1、刚开工建设的工程造价>50万元的; 2、目前尚未竣工的工程造价>200万元的;
3、已竣工、但未经验收的工程造价>500万元的;
尚在建及乡镇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市政配套工程可酌情处理。 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㈡、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文件,向备案机关备案;
㈢、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后,依据《质量监督报告》及检查情况,15个工作日内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和
备案机关各存一份。质量监督报告认定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国家验评标准的工程,备案部门不予备案。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㈠验收程序不合法;㈡未按施工图纸内容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完成的工程;㈢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内容不齐全或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㈣竣工验收报告反映的质量情况与《质量监督报告》严重不相符;㈤备案机关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行为,尚存在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隐患的。
1、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的工程,由质监机构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和重新组织验收的情况,并向备案机关报告,重新申请备案。未经重新组织验收认定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2、备案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继续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符合条件,文件资料完整,满足备案要求的工程,备案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
4、备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给予备案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实施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有关文件、表格中要求监理单位填写的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
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㈠、表中所填项目均须用全称。
1、工程名称:以办理工程规划、开工证手续为准。若中途名称有变更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合法认可手续。
2、工程地址:指已建成工程所在位置。 3、工程规模:工程量规模或实际工程造价。
4、工程类别:指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等。 5、结构类型:指沥青路、砼路、钢结构、钢筋砼结构等。 ㈡、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
㈢、项目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并写上联系电话。 ㈣、表底的建设单位要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对参建各方报告的要求:
㈠、施工企业《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竣工报告)》的基本要求:
1、基本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结构类型及特点、主要工程量、开竣工日期。 2、质量自检情况:对工程质量依据什么标准进行检查(主要环节质量的检查结果、检测结果、功能性试验结果、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
3、是否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有无甩项、有无质量遗留问题等。 5、经对质量自检,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㈡、监理单位《工程监理质量合格证明》的基本要求:
1、基本概况: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2、工程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要求、规划许可证、招投标手续、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注明相应的文件编号)。
3、对各工序质量的检查意见。 4、对工程总体质量的评估意见。
㈢、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合格证明》基本要求: 1、勘察单位:
⑴、实际土质与勘察报告是否相符; 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 2、设计单位:
⑴、对设计文件(图纸变更、洽商)是否进行检查,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⑵、工程实体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㈣、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基本要求: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主要工程量、工程报建日期、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号、开竣工日期。
2、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评价意见,合同内容执行情况。 3、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验收程序、内容、组织形式(单位、参加人)、标准、验收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意见。
4、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汇总。 三、竣工验收意见
㈠、各单位要加盖单位的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均可,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㈡、竣工验收意见:要写出结论性意见。 四、备案文件 ㈠、各种资料在收集整理时,目前只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明细表中“单位工程验收文件”必须是原件外,其他资料可用复印件,但复印件要逐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经办人姓名、日期,公章要压在说明文字上。
㈡、文件资料的整理规格要与备案表同等规格(A4),复印件文字要清楚,公章要可辨认。
㈢、文件资料整理要齐全有效,规范统一。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开工证应与规划许可证一致。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提供在监督部门办理的监督注册手续。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暂时可省略。 4、质量合格文件。
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竣工报告、质量合格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的格式(内容、签字等)应符合要求,报告的结论应明确。
2、上述报告均应加盖法人公章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
3、备案工作是建设单位的职责,不能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替。建设单位由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委托书。
4、验收组成员的组成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及中标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有分包的项目还应有分包工程的项目经理参加。
5、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要求:
⑴、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⑶、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核查(给水、燃气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及观感质量;
⑷、对工程施工、设计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一致同意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面),验收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面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对尚存的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不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应记录在案。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00二年八月
附:表格表式目录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图案表》(正、副本)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 《工程勘察质量合格证明》 《工程设计质量合格证明》 《工程监理质量合格证明》
《各类工程抽查的关键部位(工序)》 《市政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温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市政工程关键部位(工序)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汇总表》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表》 《市政工程质量问题立项通知》 《市政工程质量问题消项报告》
序号:
备案文号: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 正 本 )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竣序号:
备案文号: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 副 本 )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竣说 明
一、本《竣工验收备案表》正本(黄色)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副本(白色)二份,监理、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二、本《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 三、获得备案表并不免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 四、备案表未加盖备案专用章和复印的备案表无效。
竣-验收备案-1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备案日期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公章)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公章)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公章)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公章)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公章)年 月 日 工 程实物工程量 施工图审查批复编号 施工许可证编号 资 质 等 级 资 质 等 级 资 质 等 级 资 质 等 级 资 质 等 级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勘察 单位 意见 设计 竣 单位 意见 工 验 施工 单位 收 意见 意 监理 单位 见 意见 建设 单位 意见 竣-验收备案-2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备案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部门负责人 备案部门处理意见: 处理经办人: (备案专用章) 备案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 题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质量问题责任单位 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备案经办人
竣-验收备案-3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 内 容 1 2 3 4 5 6 7 8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质量合格文件 ⑴ 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⑵ 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⑶ 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⑷ 份数 验证情况 备注 监理单位出具的《竣工移交证书》和《工 程质量评估报告》 ⑸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 ⑹ 质量检测及功能性试验资料 ⑺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文件 ⑻ 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9 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10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1 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13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5 重大质量事故报告 注:1、本表必须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 2、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
3、“份数”一栏由报送单位填写,“验证情况”一栏由备案机关填写。
报监编号:
编号: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 程 名 称:
建设单位名称:
项 目 法 人: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竣-验收报告-1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 实物工作量 施工单位名称 勘察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报建时间 工程造价 工程概况: 年 月 日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标 段 竣-验收报告-2 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内容: 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标准: 竣-验收报告-3 对勘察单位评价: 对设计单位评价: 对施工单位评价: 对监理单位评价: 竣-验收报告-4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工程质量等级(如有多个单位工程,可不填) 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注:结论为: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能否同意使用! 竣-验收报告-5
验收组职务 验收组组长 副组长 竣 工 验 收 人 验收组成员 员 签 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建设单位对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姓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单位职务 竣-验收报告-6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汇总表
序号 工程质量等级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公章) 设计单位 (公章) 监理单位 (公章) 建设单位 (公章)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竣-施工报告-1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竣工报告)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工程实物 工作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工程类型 本工程施工及质量检验执行下列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本工程施工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竣-施工报告-2
本工程施工是否完成合同工作量及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内容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相应的处理措施,遗留问题及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关键部位变更设计或设计变更原因,实施及审批手续情况 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自检结果 竣-施工报告-3
工程质量总体评价、各质量指标的合格率、优良率 有关质量缺陷及其它情况的说明。 质量责任人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注:①本表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填写,一式三份,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与监督机构,一份自存。
②各栏内容应如实填写,如有违反、未完成、不符合及未达到情况,应详细写明,可另附表。
竣-勘察报告
工程勘察质量合格证明
工 程 名 称 勘察的依据和标准 建议采用基础类型 实际采用基础类型 实际 土质与勘察结果的吻合情况 勘察质量评价 质量责任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注:①本表由工程勘察单位按备案项目填写,一式三份,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与监督机构,一份自存。
②各栏内容应如实填写,如有违反、不满足情况,应详细写明,可另附表。
竣-设计报告-1
工程设计质量合格证明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本工程设计执行下列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不同工程类型按主次列出前五项,可另附表) 本工程设计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本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对原设计功能的影响 竣-设计报告-2
本工程设计是否满足设计合同条件 本工程在下列方面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1、结构安全性; 2、使用功能; 3、对环境影响; 4、外观质量。 质量等级认可: 质量责任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 年 月 日 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专业工程师: 年 月 日 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注:①本表由工程设计单位按单位工程填写,一式三份,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与监督机构,一份自存。
②各栏内容应如实填写,如有违反、不符合、不满足及未达到情况,应详细写明,可另附表。
竣-监理报告-1
工程监理质量合格证明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本工程监理及质量等级评定执行下列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本工程施工及监理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本工程施工是否完成了合同工作量及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内容 本工程重要工序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认证情况汇总(简述,详见附表) 竣-监理报告-2
本工程质量缺陷、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的整改复查情况 本工程监理抽检质量情况统计及汇总 对工程总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审查意见 质量责任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注:①本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按单位工程填写,一式三份,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与监督机构,一份自存。
②各栏内容应如实填写,如有违反、未完成、不符合及未达到情况,应详细写明,可另附表。
各类工程抽查的关键部位(工序)
序号 工程类别 关键部位(工序)抽查项目 基础(轴线、标高、贯入度、混凝土、检测指标) 下部结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张拉、支座安装) 1 桥梁与城市高架桥 上部结构(钢筋、预应力张拉、混凝土) 钢结构制作与安装(连接、除锈涂装) 地基加固(强度检测指标) 2 地 标准段(钢筋、连接器、混凝土、防水) 下 3 构 沉井制作(钢筋、混凝土) 筑 沉井下沉(标高、轴线) 4 物 排水构筑物 内部结构(钢筋、混凝土) 满水试验(检测指标) 管座基础、安管(轴线) 回填土(压实度) 5 排水管道 顶管顶进(轴线) 闭水试验(检测指标) 土路基(压实度) 6 城市道路 基层(弯沉、压实度) 面层(厚度、弯沉、压实度、混凝土) 上述所述均为基本抽查项目,项目监督工程师可根据各工程特点作相应补充 盾构隧道 盾构掘进、管片拼装(轴线、防水、防迷流) 地铁车站 端头井结构(钢筋、连接器、混凝土、防水) 市政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职 务 施 项目经理 工 技术负责人 单 专职质量员 位 施工员 监理专业监理 单工程师 位 设计单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设计审定人 单位公章 位 设计审核人 建设单位 审查意见 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管理人员 专业负责 单位公章 项目总监 姓 名 专业及技术职称 岗位证书及编号 单位公章 见证员 职 务 安全员 取样员 姓 名 专业及技术职务 岗位证书及编号 温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 工程名称: 检查范围: 监督机构检查人员: 参 加 检 查 人 员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抽查部位 关 键 工 序、部 位 验 收 证 明 抽 查 记 录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抽 查 记 录 工 程 实 体 质 量 抽 查 记 录 质量监督工程师 记录人 处 理 意 见
市政工程关键部位(工序)
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汇总表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类 型:
施工单位名称:
工 程 地 点: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竣-工序验收报告-1
市政工程关键部位(工序) 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工程(标段)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部位(工序)名称 验收范围(桩号) 验收日期 施工单位意见: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部门章) 设计单位意见: 质量验收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监理项目部门章)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部门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参建各方签署后分别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设计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部门章) 年 月 日 竣-工序验收报告-2
市政工程关键部位(工序) 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表一) 单位工程名称: 本工程关键工序、部位共有下列 项: 1、 2、 3、 4、 5、 6、 共进行了 次质量验收,应有质量验收证明书 份,现汇总质量验收证明书 份。(缺少 份,原因: )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部门章) 年 月 日 工序(部序号 位)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桩号 验收日期 施工 设计 监理 建设 验收评定意见 注: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每个单位工程一张。
竣-工序验收报告-3
市政工程关键部位(工序) 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表二) 工 程 名 称 涉及工程类型 单位工程个数 关键工序、部位项数 质量验收证明书份数 单位工程划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单位工程名称 起讫位置 工程类型 关键工序、部位名称 质量验收证明书份数 10 11 12 注: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时连同全部质量验收证明书、质量验收汇总表(一)和汇总表封面装订后交建设单位。
编号: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 程 名 称:
质量监督机构:
监督报告日期: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竣-监督报告-1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名称 勘察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质量监督申报时间 监督部门负责人 质量监督工程师 质量监督人员 工程报监、开工前质量监督情况: 年 月 日 工程类型 竣工验收时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任务书编号 姓 名 专 业 监督证编号 竣-监督报告-2 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及验收证明抽查情况: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 竣-监督报告-3 工程竣工质量、技术资料抽查情况: 工程竣工质量检测、试验抽查情况: 工程质量情况及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的监督意见: 竣-监督报告-4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意见: 监 督 部 门 签 证 职 务 姓 名 专 业 签证时间 站 长 质量监督工程师 监督人员 质量监督机构公章 竣-验收审查-1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造价(万元) 计划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条件自查情况 验收条件 1、完成施工图和施工合同全部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施工单位已签署施工质量合格证明 3、勘察、设计单位已签署勘察、设计工作质量合格证明 4、监理单位已签署监理工作质量合格证明 5、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完整,已分类成册 组 长 验收组人员名 副组长 自查意见 验收条件 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 程款,付款证明齐全 7、已签署质量保修书 自查意见 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出具认可文件 9、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已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姓名 单位 职务 单 拟定验收日期 拟定验收地点 建设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竣-验收审查-2 验收条件符合要求。 验非参建各方原因,部分验收条件未达到要求,原因如下: 收 条 件 审同意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查 意监督工程师: 见 年 月 日 本工程已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均为空白表)各 份 表 格 领领取人签名: 发放人签名: 取 记单位名称: 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研究,由下列监督工程师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①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第一页,质量监督机构填写第二页。
②建设单位应在申领《备案表》和《验收报告》时将本表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③本表归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市政工程质量问题立项通知
( )年( )第 号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监理公司: 经查,本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 请立即组织整改,并将结果于 年 月 日之前报我站。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检查人: 年 月 日 监理签收意见: (现场监理章) 签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现场监理组,一份交质监站,一份由监督员留存。 施工单位 市政工程质量问题消项报告
工程名称 立项编号 ( )年( )第 号 施工单位 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贵站立项通知共提出 项工程质量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共完成整改 项,整改未结束 项,尚未整改 项。 监理公司:(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部门章) 签名: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质监站,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由现场监理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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