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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2021-10-29 来源:画鸵萌宠网
×××××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总体设计的具体体现,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和修改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教学计划是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宏观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专家自主制订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和特色制定。教学计划的制订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四条 制订教学计划必须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

第二章 教学计划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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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各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具体制订或修订。

第六条 制订教学计划的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发展规划等,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经征求各系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下发至各系部。

2.各系部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原则意见,组织校内外专家,通过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对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及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进行充分论证,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编制教学计划,经系主任审定签字后,报教务处。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即为学校法定文件。

第七条 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 1.学制与招生对象 2.专业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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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才培养规格 4.课程设置 5.教学进程表 6.核心课程

第八条 教学计划确定后,各系部组织教师制定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并完善各类教学指导书等。

第三章 教学计划的执行

第九条 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主管院长批准同意执行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组织执行。

第十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是法定工作任务,任何单位和教学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不得推诿,不得任意增减。

第十一条 执行教学计划的工作程序

1.教务处按照已批准的教学计划于每学期期中(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届时通知)向各系部下达下一学期教学任务。

2.各系部把教学任务分解至有关教研室,具体落实承担教学的所有教师,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系部上报教学任务进行统一排课。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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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教务处在网上公布初排课表,各系部、教研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在网上核对各门课程排课情况,如有问题,请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务处于期末前形成下学期课表。

第四章 教学计划的修改

第十二条 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主管院长批准同意执行的教学计划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时数、开课学期等。

第十三条 凡对已经批准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由于增开、减开、更换必修课程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或开课时间变更、考核方式变化等均属变更了教学计划。

第十四条 因特殊情况的需要,允许各系对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作某些必要的调整和修订,但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各系负责收集和整理修订教学计划的意见或建议(公共课程和医学基础课程教研室可把修订意见或建议向课程所属系反映),填写《×××××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并提出调整、修订后的完整教学计划,上报教务处,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和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 变更审批表须在教学任务书下达前一个月递交,所有经批准后调整或修订的教学计划一律从下一学年开始执行,不得对本学期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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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凡未按上述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教学计划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所发文件中,凡与本办法规定不相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

附件一 :

×××××教学计划审定表

教学单位 教学 单位 意见 专业 系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教务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级 5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

×××××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申请部门 专业 变更 项目 教学计划 变更内容 变更理由

计划年级 申请日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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