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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来源:画鸵萌宠网
实习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习生宿舍是实习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为了使学习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优化育人环境,建设安全、卫生、舒适、高雅的文明宿舍,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实习生宿舍住房管理

1.实习生宿舍的调整、分配和使用,由实训基地教育培训部统一管理。

2.每年暑假前后,教育培训部根据需要调整部分实习生的住宿房间,被调整住宿房间的实习生必须按学校通知推迟离校或提前返校,进行调房搬迁。新实习生入校时,教育培训部根据招生名单将安排的新生房间提前报实训基行政部。房间分定后零星的床位和因新生人数减少多余的房间和床位,迎新后第三天由教育培训部收回并作统一调配。

3.实习生住房一经分定,实习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自行互相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个别调整宿舍的,由实习生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培训部和实训基地行政部同意,由教育培训部安排。严禁在指定宿舍以外租房居住。

4.教育培训部制定各寝室实习生住宿安排表,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核对,及时了解实习生的房间、床号及住宿情况,纠正违规行为。

5.实习结束后三天之内搬出实习生宿舍,所有行李物品必须及时带走,不得继续住宿或假期间返回学校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离校的,必须事先经实训基地行政部同意,并报教育培训部批准,到教育培训部缴纳押金和住宿费,教育培训部予以集中安排。离校退房时,房间验收合格,再退还押金。但实习生必须在暑假前离校。

6.实习生如中途出国学习、休学、退学或转学等,须持教育培训部证明到教育培训部办理退房、退还家具手续,不得擅自将床位和家具转让给他人。

7.需要安排计划外学习人员住宿的,必须事先与教育培训部联系,教育培训部根据房源情况决定安排与否,住宿者必须先办理住宿交费手续。 二、实习生宿舍公共设施用具管理

1.教育培训部对宿舍公共设施,随房用具设备逐一登记建卡,落实到人。寝室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如床架、床板、日光灯、灯座、启辉器、电源开关、插座、门窗、玻璃、窗户栏杆,由寝室长签名验收,寝室长更换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毕业(调房)时如数移交,如有丢失、损坏,应当由本寝室实习生共同分担,照价赔偿。实习生离校时教育培训部和实训基地行政部对寝室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实习生个人借用的家具由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借用的家具,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3.实习生应当爱护公共场所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拆卸走廊、厕所、漱洗间的门窗玻璃、路灯开关、灯泡及太阳能供水系统零配件,违者必须赔偿。下水道因人为因素堵塞,由当事人负责疏通或承担疏通工人劳务费。

4.严禁在实习生宿舍楼内拍球、运球、踢球行走和传球。违者造成公共设施(玻璃、花墙等)损坏或造成墙面污损的必须予以赔偿。

5.严禁在实习生宿舍楼内进行滑旱冰、练杠铃等有损宿舍建筑的活动,违者一律予以没收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必须予以赔偿。

6.禁止将来历不明的或与宿舍所配家具类似的用具带入实习生宿舍使用,严禁将实习生宿舍的床、床板、写字桌、方凳、箱架、灯具等拿出室外,多余的床铺由本寝室负责保管,遗失损坏由本寝室成员照价赔偿。

7.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燃烧废弃物,烧坏墙面、地面的,必须予以赔偿。

8.凡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蓄意破坏宿舍设施,造成宿舍管理混乱的,除按损坏设施价值赔偿外,另按《实训手册》给予违纪处分。 9.新实习生进校时,每室钥匙统一存放在传达室,上班时间在教育培训处107办公室,实习生请于上班前将自己工作所需用品带齐,无特殊需要每天16:30统一开门。门锁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教育培训部修理。实习生毕业离校或其它原因离校,应持离校通知单或其它有关证明到教育培训部办理退房手续,并退还钥匙,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实习生宿舍安全管理

1.门卫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出入检查和登记制度,实习生必须服从管理,进出物品自觉接受检查和登记,禁止将公物搬出宿舍楼。外来人员会客,必须向值班人员说明会见实习生的姓名、寝室号和进入宿舍的理由,凭相关证件登记,待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内,出入者应积极配合。不能提供会见实习生相关情况,或者拒绝出示证件,或者不按要求登记的,值班人员不得准其进入,对强行进入者,要报告保卫处处理。

2.严禁将易燃易爆(如汽油、煤油、酒精、鞭炮、石油液化气罐等)、有毒有害物品(如非医用麻醉品、致命药品、酸碱类等)和易伤人的器件(匕首、习武剑等)带入和存放宿舍内,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3.除学校商业服务网点外,禁止在实习生宿舍内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禁止小商小贩到实习生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或推销活动,禁止外来人员到实习生宿舍内拣拾实习生遗弃物,禁止饮食经营者进实习生宿舍内送饭送菜。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实习上班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项目主管签字的假条,实习生宿舍每晚必须按规定时间关锁门,熄灯,实习生必须在熄灯前回宿舍休息。如因特殊情况晚归者,必须将实习生胸卡交门卫,第二天到实训基地行政部说明情况,领回实习生胸止。晚归实习生严禁翻越实习生宿舍楼围墙,严禁翻窗入室。除星期五、六晚上外,实习生不得在外留宿。教育培训部和实训基地行政部要认真记载晚归实习生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宿舍、先进班级体和个人评优评先的依据。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做饭菜,违者没收炊具。禁止在晚上统一熄灯后用蜡烛照明。寝室内禁止吸烟。

6.严禁朝窗外乱扔物品,不得在窗台、窗外存放花盆、拖把等未固定物品。

7.男生一律禁止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一律禁止进入男生宿舍。对不遵守规定,劝说不听,强行闯入的,移交保卫处处理。

8.实习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违者按《实训手册》给予处分。 9.禁止在宿舍消防通道存放自行车、堆放杂物,禁止破坏消防设施。

10.实习生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应存入银行,养成出门关门窗习惯。

11.实习生有义务维护宿舍的安全,当发现可疑情况或现行违法行动时,应及时报告或迅速采取措施,如发生刑事犯罪应保护好现场,主动向保卫处报案,或向“110”报警。 四、实习生宿舍水电管理

1.实习生宿舍用电实行单室限流限量控制,每室lA,每生每月免费供给5度电和2.5吨水,超用水电自费购买。购买了计算机的宿舍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可适当增大保险管限量,但要按照使用规定进行使用。超负荷用电烧毁控制室保险管的,每次更换保险管时收材料费2元。因烧毁保险管或其它故障造成寝室无电的,要在报修单上写明故障情况,投放在各栋楼报修箱,每天下午17:00-20:00时,由教育培训部电工集中修理,报修的寝室要派人在寝室内等待维修。

2.各寝室严禁越表用电、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等电器,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

即没收电器;越表用电的,一次赔偿电费40-100元。对造成线路损坏、自改造线路和引起线路故障的,除赔偿电费、损失外,还要根据损失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实习生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关灯,人走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若发现肆意浪费水、电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实习生宿舍按学校作息时间统一熄灯,星期五、星期六晚上和重大节假日(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前夕可推迟到零点。若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供电时间。宿舍熄灯后,不得起哄、喧闹,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按《实训手册》处理。 五、实习生宿舍卫生管理

1.宿舍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教育培训部安排人员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由本寝室实习生轮流打扫,要求每天上午7:30以前把室内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9:00正,请各宿舍长在宿舍门口等候值班老师检查并给予评分,每月分数将在个人月考核中予以体现。实习生宿舍实行垃圾袋装化,即教育培训部将装垃圾的塑料袋发给每一寝室,实习生将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内,每日定时将装有垃圾的塑料袋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星期四下午为统一清洁大扫除时间,实训基地委员会对清洁大扫除的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公布,并记载作为评选文明寝室的依据。

2.严禁在走廊、窗口、水池、大小便池倒剩饭菜,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朝走廊、阳台、窗外泼水;禁止其它损害公共卫生的行为。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者责令其停止损害、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给予赔偿。管理人员、实训基地行政部老师、实习生干部要对损害公共环境卫生的实习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记载,在文明寝室评选和个人素质发展测评时酌情减分。

3.实习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废弃物品,违者责令擦净痰迹,捡回废弃物。

4.宿舍内不得堆放废弃物,实习生宿舍的出入口、走廊等公共走道或洗脸间、厕所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

5.禁止在实习生宿舍内饲养宠物,也不能将其他地方的宠物带到实习生宿舍中,对不听劝阻的,报保卫处处理。宠物咬伤其他实习生的,由饲养或带宠物的实习生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实习生宿舍环境保护

1.实习生宿舍既是实习生生活的场所,也是实习生学习的场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和就寝时间内,不得在楼内、室内打逗、大声喧哗,或者放收录机、打牌、下棋或有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2.不得在实习生宿舍组织影响实习环境的娱乐活动。 3.禁止在实习生宿舍内酗酒滋事。

4.不得破坏或乱拉乱接通讯线路,不得擅自安装通讯设备或私接计算机局域网,禁止跨寝室、跨楼栋接电脑网线,实习生自接的局域网线不出寝室。使用计算机的实习生不得违反作息时间,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七、附则

1.实习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被评为先进宿舍和先进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资格。学生违纪记入档案,并取消住宿资格。赔偿款应当在教育培训部通知的期限内交纳。未按时交纳的,在该生毕业时交纳赔偿款,并按10%交纳滞纳金,不交纳的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本规定适用于教育培训部管理住宿的各类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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